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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资助

球友会国家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

  • 来源:球友会
  • 发布时间:20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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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激励公司员工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员工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公司特别优秀的员工。

第三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员工为公司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员工。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名额,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为准。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擅自在校内外租房;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为本年度甲等奖学金获得者,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员工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评审表》(打印稿);

2、班主任组织班委会进行群众审议,并提出意见;

3、院员工工作办公室审定,并予以公示;

4、信息会决定。

第八条 公司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员工的学籍档案。

第九条 本办法颁布日起开始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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