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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聘

关于做好公司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球友会
  • 发布时间: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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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025届毕业班班主任及毕业生: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湘潭市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公司2025届毕业生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公司2025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符合多种类型的毕业生选择其中一种类型申报,同时符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类型的,建议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专升本毕业生在专科阶段已获得此项补贴的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采取线上自助申报方式受理,按“个人申报-公司初审、公示及申报-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公司-公司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个人申请通过“湘就业”平台线上自助申报,公司和人社部门均在“湖南省公共就业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一)个人申请

1.申报时间

公司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通过微信公众号“湘就业”完成线上个人申请,申报开放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日。申请人须在9月3日前向班主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2.申报步骤

符合条件的公司2025届毕业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湘就业”,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湘就业平台系统开户行信息填写如下:

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开户支行:建行湘大支行

3.申报材料要求

线上申报完成的2025届毕业生,按要求向班主任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证件原件由班主任认真审核后退还员工本人,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公司不收取和保管证件原件):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此表为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

(2)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所提供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以本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员工本人校园一卡通,开户支行:建行湘大支行)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完整的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4)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申报需知: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无误的困难毕业生,可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证明材料;如未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困难毕业生,还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至公司审核。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类(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原件;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即证明该生与低保人员属同一户籍成员,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或结婚证为无效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同一户籍证明);

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须提供低保金发放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证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可参考附件1的样本格式。

②2024年低保金发放凭证原件。低保金发放凭证是指《低保证》上2024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2024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第二类残疾人类

提供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工伤认定书、病历本不作为残疾人依据)。

第三类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应处于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

②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需提供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助学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公司审核部门核实并盖章)(单一贷款回执不能作为贷款依据)。

第四类特困人员类

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

第五类零就业家庭类

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社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部门公章。

第六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类(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提供申请人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局(扶贫部门)盖章出具的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可参考附件2的样本格式)。若此证明中户主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存折复印件或银行流水为无效证明材料)。

②提供申请人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局(扶贫部门)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部门公章。

4.特别说明

(1)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公司、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申请人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2)申请补贴员工提供的银行账户为本人校园一卡通。求职补贴将通过公司奖助系统发放,因此补贴发放前若出现一卡通账号变动(例:遗失、更换银行卡等情况),请即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相应手续。

(3)为保证补贴顺利发放,请填写与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开户行及支行名称和银行卡号务必准确,因卡号填写错误导致补贴发放不到账的情况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4)该补贴为“一次性求职补贴”专升本员工如专科毕业阶段已领取该项补贴,本次不能再次申请,否则后续申请会被打回

(二)班主任初审及报送

1.班主任初审

线下纸质审核:各班主任要对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查验相关原件,确保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并根据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班主任审核后相关证件原件及时归还员工,公司不收取任何证件原件,遗失概不负责,各相关机构所开证明需提交原件

2.报送材料及校级审核

请班主任于2024年9月4日-9月11日将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按要求递交至公司303办公室,纸质材料含员工申报材料和《公司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公司2025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

注意:

(1)员工申请表及材料按花名册名单对应排序,汇总表及花名册纸质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纸质档及电子档。

(2)上述材料一并装订,材料装订顺序: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困难证明(系统校验比对无误的困难毕业生不需提供)、家庭关系证明(申请的类型有要求的就提供,没写明不提供,见上文)等证明材料原件,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紧形成一人一册。

3)请班主任敦促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准备材料完成线上申请,并及时审核递交相关材料,如因未及时操作导致申请失败,后果自负。

(三)公司审核、公示、上报

公司会将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人社部门审核、拨付

人社部门审核公司递交的申请材料后,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公司。

)发放

集团收到补贴资金后,将通过公司奖助系统发放到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附件: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样本)

2.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样本)

3.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4.2025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

球友会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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